公民权利也开始从大宪章卡特在1215年,由约翰国王签署。这份文件让许多低下阶层和中产阶层,尤其是低下阶层,作为贵族一些相同的权利。
有试图让绝对的权力交还给多的国王,国王詹姆斯一世像,国王查尔斯一世,查尔斯二世国王,和国王詹姆斯二世。
但是,英国光荣革命后,对公民权利的地方再不会改变的,现在国家如加拿大和美国是该国之一,按照民事权利。因此,如果约翰国王没有签署卡特的大宪章,那么我们不会有今天的历史。